“饮酒猝死同桌赔偿”具有教育警示意义 F1mnpDlo
3年前,在广西某大学读研的丁某和同学聚餐,结果丁某醉酒后倒地不起,最终死亡。其余4名同学均出现不同程度酒精中毒的症状。丁某的家人向和丁某同桌饮酒的4名同学索赔72万余元。近日,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,4名同饮人要为丁某的死亡承担一成责任,赔偿丁某家属7万余元。(8月6日广西新闻网) H&>E0p
能坐在同一桌上把酒言欢的人,可以说都不是外人,要么是亲朋好友;要么是朝夕相处的同事。 ~\`(=8&
然,中国人历来都有无酒不成席的说法,若能在桌子遇到知己,无论怎么开怀畅饮,可能还绝对不够过瘾。于是,在酒桌上都有一个不成为的规定,谁若是把酒杯端,就一定要把酒喝好,喝到位,甚至喝的酩酊大醉。 &! =CkC&a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