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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王克礼 upLDK&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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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至个税顺延的最后期限4月2日,黄石个税申报者已达1113人,在申报者中,绝大多数是工薪阶层的高收入者,私企老板、个体工商户老板们所占比例很小。(据《东楚晚报》2007年4月4日) QE^bKfV
个人收入调节税是1987年1月1日起国家向公民征收的。其目的是,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,合理拉开收人差距,又要防止贫富悬殊,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,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公正。因此对过高的个人收入,运用税收杠杆适当调节,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。但据了解,我国工薪阶层缴纳的个税占个税总额的近三分之二,而掌握社会大部分财富的高收入群体所缴个税只占很少一部分。不但没有防止贫富悬殊、体现社会公平公正,而是进一步拉锯贫富差距、体现社会分配不公。 q J};`YS
从2007年1月1日起实行的年收入超过12万的个税申报情况来看,仍然是工薪阶层的高收入者申报个税的比例遥遥领先,确实让人费解,国家个人收入调节税怎么紧盯着工薪一族? gxA2 r
诚然,近几年来,我国的经济发展迅猛,职工收入大幅提高,但从整个社会收入结构宏观来看,工薪一族的收入还是明显偏低,再加上物价的“水涨船高”,尤其是国有企业部分工薪一族都快成为弱势群体了。也由于工薪一族所得的工资收入比较规范和透明,一般只要拿出职工工资册和奖金表就一目了然、应缴尽缴,就算是每月10元的加班费也难逃“法网”。再加上工薪一族的个税一般由单位代扣代缴,管理也容易到位,因此工薪一族偷、逃个税的可能性基本没有。笔者单位的一名职工,爱人下岗,家里就他一个人的工资收入,既要供养孩子上学读书,又要抚养年迈的双亲,家庭十分困难,但今年3月他被代扣了170元的个人收入调节税。他说,个人收入调节税是国家的政策,我们不能说家庭困难就不支持,但我还是觉得定的纳税标准太低,还有好多比我收入多得多的人没有纳税,这170元只能从全家下月的生活费中节省了。 6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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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部分个体和私营企业主、国家机构中的公务员、银行职员、保险商、房地产开发商、律师、部分企业承包者和一些垄断企业职工等。由于他们的实际收入中有部分隐性或灰色收入,有的甚至个人收入与公家收入混淆,又心存侥幸不主动申报,国家又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制约,个人收入调节税征收难度增大,也因此工薪阶层反成了个税缴纳的主体,造成与调节贫富差距的初衷相悖。 <)F,{i
国家税务总局也许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,今年1月1日开始的个税申报就向高收入者敲响了警钟,黄石市预计符合申报条件的2000人已经有1113人进行了自行申报,15日以后,湖北省将进入个税申报的重点稽查阶段,对偷逃个税的给予经济处罚,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,4月5日的省报也已公布了税务部门的举报电话,这是国家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巨大进步,相信个税紧盯着工薪一族的现象会愈行愈远。 (%L r`.u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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